【47人初選案】陳志全高院准保釋相信不危害國家安全 范國威申保釋被拒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1/02 16:34

最後更新: 2021/11/03 18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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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志全(右)高院准保釋相信不危害國家安全 ,范國威(左)申保釋被拒。(資料圖片)

47名民主派初選案中被還押被告之一、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,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,法官今(2日)頒下書面判決原因指,接納陳在任立法會議員期間達百分百出席率,並獲時任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讚賞是勤奮的議員,陳過往亦與政府合作,加上紮根香港,相信予以保釋,亦不可能再犯或潛逃。至於前立法會議員范國威之申請則被拒,法官指審視范於有關其片段的說話內容後,認為若予以保釋,相信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。

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今於判詞中指,申請人陳志全由代表律師陳詞時指,陳在任立法會議員期間出席率逹100%,且被時任主席梁君彥稱讚勤力及作出有建設性提問。代表律師指陳過往亦曾向政府提出的動議表示支持,因此並非完全反政府,加上陳紮根香港,家人及伴侶均在港,故此潛逃機會亦不高。

律政司一方則指陳曾於立法會及國際前綫呼籲反抗,並曾到訪台灣,以及展示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」旗幟,故若批准其保釋,將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。

法官於判詞則指,考慮申請人獲批准保釋後會否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,會從每個申請人的個人的情況作考慮,並就其個人背景及過往行為作出評估。法官指考慮到陳的過往表現,以及獲時任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稱讚為最勤奮的議員,以及陳過往與政府合作,衡量過所有情況後,相信陳不可能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潛逃,故此批准其保釋申請。

至於另1名被告、前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早前亦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,法官於判詞中指,其代表律師提及范的家庭狀況,並指沒有證據顯示范主張「港獨」及「攬炒」,而范所有連繫亦在香港。法官表示審視范於有關片段的說話內容後,認為若范獲准保釋,將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,故拒絕其保釋申請。

案中已有14名獲准保釋的被告包括楊雪盈、林景楠、呂智恆、劉偉聰、黃碧雲、鄭達鴻、柯耀林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施德來、李予信、鄒家成、余慧明及陳志全,其餘33人續還押候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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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